阿斯顿·马丁(AstonMartin)缩写为AM,由罗伯特·巴姆福特(RobertBamford)和莱昂内尔·马丁(LionelMartin)创建于1913年3月,英国的豪华品牌汽车公司,主要生产敞篷旅行车、赛车和限量版的跑车。阿斯顿马丁最早的名称,叫做巴姆福特和马丁公司(BamfordMartinLtd),因为在1914年Aston山的攀爬比赛中取得冠军,为了纪念这次冠军,所以将车名改为了阿斯顿马丁。1963年,阿斯顿马丁生产了DB5车型,正是这款车型,让阿斯顿马丁这个品牌如雷贯耳。因为在1964年邦德影片“金手指”中,DB5是詹姆斯邦德的御用座驾,一连串的科技化改装直接让这辆007伴侣成了全民情人。并且往后多款阿斯顿马丁,都是007系列詹姆斯邦德的御用座驾。阿斯顿马丁先后共经历过七次破产,只1974年到1987年,公司就先后被转手五次。但是,这并没有影响阿斯顿马丁的品牌地位。1982年,成为英国皇室御用车品牌之一。阿斯顿马丁的车标先后共经历过十次改版,目前最终的车标,正是第十次的改版。第十款车标像一只展翅飞翔的大鹏,喻示该公司像大鹏鸟一样,具有从天而降的冲刺速度和远大的志向。并且车标中分别注有阿斯顿、马丁英文字样。
在很早以前,007小说的作者在咖啡厅想小说思路的时候,看到了当时的一台阿斯顿马丁DB4,觉得这就是符合007的车子,于是就把DB4写进了小说了
之后007金手指的时候,更是让DB5在全世界都出名
从此以后007的车基本上都是阿斯顿马丁了
在原著伊恩·弗莱明的剧本中,虽然邦德也是可以驾驶宾利的。在总共21部《007》系列电影中,福特汽车使用次数最多,总共出现了9次,并且还不包括《杀人执照》中的水星和林肯。阿斯顿马丁集团总裁Ulrich Bez博士在谈及这项合作时表示,邦德选择阿斯顿马丁,不仅可以增加品牌的含金量,还可以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和活跃度,适当的曝光率是非常重要的,去年上映的《皇家赌场》的全球票房就高达5.95亿美元。阿斯顿马丁通过《007》电影与特工和豪华相联系,非常符合我们的品牌定位。我想米高梅公司跟我的想法是同样的。
一个男人,一个英国男人,他举手投足之间透露出绅士般的优雅,他身手不凡,精通各种武器,驾驶汽车,飞机,坦克,潜艇上天入地无所不能。不仅如此,每次出任务的时候他都艳福不浅,能遇到各国的极品美女并发生一段故事。最终他会用深邃的眼神看着不法分子说出那句经典台词:"My name's bond, James Bond."(我叫邦德,詹姆斯?邦德)。
可以说《007》这部系列电影,是一部满足男人所有幻想的电影,枪林弹雨,西装革履,风度翩翩,高科技装备,豪车,香槟还有美女,这些男人想拥有的全都有了。其中,特别是邦德那辆武装到牙齿的银色阿斯顿马丁,更是为他吸睛不少!可以说是这部《007》系列电影成就了阿斯顿马丁,也可以说是阿斯顿马丁的优雅气质让邦德的形象更加的完美,他们的关系就是这么相辅相成并缺一不可。
詹姆斯?邦德为何只选择阿斯顿马丁
说到邦德的座驾,我想有人肯定会问,英国有那么多的豪华汽车品牌,比如:宾利,劳斯莱斯等等。为什么偏偏就选择了阿斯顿马丁呢?
首先,邦德的身份是一名英国军情六处的特工,那特工就免不了要开快车与他人追逐,而这种情况下笨重的大型豪华车显然没有一辆跑车要来得实用。所以,阿斯顿马丁更加适合邦德他特工的身份。
其次,阿斯顿马丁也同样是一个来自英国的豪华品牌,所以,因为地域的关系阿斯顿马丁顺理成章当选了邦德的座驾。
最后,阿斯顿马丁还有一种与生俱来的特殊气质,完全不张扬但让人过目不忘。当你从它身边经过时,会被它那股浓浓的绅士风度所吸引,它不会像法拉利或者兰博基尼那样一上来就炸街,满世界都知道它来了。因此,很显然阿斯顿马丁更加符合邦德的人物设定。当然这其中的缘由一定还有很多很多,但不管怎样,阿斯顿马丁与邦德站在一起的样子已经深深的印在了观众们的心里。
邦德的经典座驾: 阿斯顿马丁DB5
我认为阿斯顿马丁DB5是所有《007》电影系列中,邦德最经典的一款座驾,它是一台真正有情怀的阿斯顿马丁。DB5第一次出厂是在1963年,第一次出现在银幕是《007》系列电影中的《金手指》,它与詹姆斯·邦德一同参演了11部《007》系列的电影并且时间跨度长达50年之久!
在电影中,这辆阿斯顿马丁DB5拥有弹射座椅、防弹玻璃、钉子轮胎、车头机关枪、防弹盾牌等等一些的黑科技,它拉风的设计再配上邦德特工的身份,就如同吕布胯下的赤兔马一般,具有一种王者之气,随你千军万马,我只用一车足矣!因此,这辆车也从而一举成名。但是电影归电影,现实中的阿斯顿马丁DB5并不会有那些武器机关,一台成色良好的DB5的价值现在已经超过了百万英镑,而当年它推出的时候售价仅仅是4500英镑。
它那长长的车头,是当时跑车流行的元素。经典的大嘴前脸直到现在也是阿斯顿马丁的标志性设计之一。外观线条流畅又不失力量感,即便是过去了这么多年它依旧保持着一副优雅绅士的姿态。带有镀铬装饰的玻璃灯罩覆盖在上面,光源当然是卤素灯泡啦,毕竟时代在那摆着呢。只不过这辆车的大灯后面没有隐藏的那两挺小口径机关枪。
后视镜尺寸小巧,从造型上可以看出是为了空气动力学而设计的,虽然观感一流但恐怕在视野方面就要大打折扣了。镀铬材质的雨刷现在已经见不到了,然而在那个年代这种设计可是应用的顶峰,所以作为一台豪华跑车的DB5自然也要紧跟当时的潮流嘛。
车尾溜背的造型是那么的圆润流畅,竖直排列的灯组布置在翼子板里,无时无刻不在展露出低调优雅的气质。当然,它的尾灯也无法丢出刺破轮胎的钉子。
单边双出的排气管也预示着DB5有着不俗的实力,最大马力284马力,最大扭矩390牛·米,最高时速达到了233km/h,与之搭配的是一台5速手动变速箱。它虽然没有使用上V12的发动机,但4.0升直列六缸发动机的动力表现在当时已经算得上非常出众了。
15寸的多辐条式轮毂,看起来十分有范儿!与之搭配的是子午线钢丝轮胎,但是它轮毂中间类似飞镖一样的装饰并不能伸出锯子割破敌人的轮胎哦。
真皮和实木搭配的内饰让它显得豪华感十足,而全黑的配色也让它的运动感有所提升。坐落于仪表台正当中的那块仪表可以说是内饰里的点睛之笔了,正因它的加入使得整车的内饰氛围上升了一个档次,而这一经典设计也一直沿用到了现在的阿斯顿马丁车型上。
作为优雅和性能的结合体,阿斯顿马丁独有的那份气质是其他品牌所无法效仿的。同样,DB5与詹姆斯·邦德合作了这么多年,我始终觉得还是这款车才是最适合邦德的座驾,并且没有之一!
于是我就在想,如今那些选择了阿斯顿马丁的消费者,大部分应该都是有着洒脱不羁的性格,崇尚对生活的自由,会追求自己内心所想,不被现实所束缚的人们吧。这就如同,阿斯顿马丁成就了《007》,而《007》也成就了阿斯顿马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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